WTO貨品市場進入,表示會員同意經由採取關稅或非關稅措施,讓特定的貨品進入其國內市場。由貨品關稅理事會(Tariff commitments for goods)根據每個會員所同意之貨品減讓清單下進行運作,而且不再對清單上所列之項目另行加稅。至於非關稅措施,則是在WTO某些特定的協定下實施。WTO會員透過WTO例行工作計畫及協商,不斷改善市場進入此領域之運作情形。
一、法源依據與受命進行之工作(The man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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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31日會議後,總理事會設立市場進入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有關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HS)九六年版稅制之轉換工作、監管關稅減讓的修改程序、建立各國進口統計、稅則及數量管制等整合型資料庫,以利秘書處在市場進入、經濟分析、第24條自由貿易區與第28條有關調整關稅之重談判及入會談判等方面提供會員必要之服務,該委員會進行之討論資料請參閱G/MA/TAR/*、G/MA/TAR/W/*、G/MA/W/*系列文件;而相關會議情形,則請參閱G/MA/M/*系列文件。該委員會定期向貨品理事會(Council on Trade in Goods)報告,頻率一年不低於一次,可參閱G/L/*系列文件。
委員會處理之特別議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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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合資料庫:包括IDB協議書及一般IDB文件等。(請參閱G/MA/IDB/*系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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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時程表: 包括Article XXVIII談判、調和系統、 矯正與修改、WTO會員時程表狀態、 以及關稅資訊。
(請參閱G/SECRET/*、G/SECRET/HS/*、G/MA/SP/*、G/MA/TAR/RS/*、G/RS/*、G/SP/*、G/MA/TAR*等系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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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進入委員會之通知分三大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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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nderstanding Regarding Notifications Procedures第3段(請參閱WT/L/*系列文件)
2、GATT 28條 第5段(請參閱G/MA/*系列文件)
3、數量限制(請參閱G/MA/NTM/QR/*系列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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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市場進入談判小組(Negotiating Group on Market Access ,NG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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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2月1日,於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第一次會議成立市場進入談判小組,由瑞士代表團團長Mr. Pierre-Louis Girard擔任主席,至2003年年底第五次部長會議為止,由冰島籍大使Johannesson為接任NAMA談判小組主席,而現任NAMA談判小組主席為加拿大籍的Stephenson。
非農產品包括工業製品、林產品及漁產品,農業協定(Agreement on Agriculture)未包含之產品都須納入NAMA的談判範圍,相關談判議題包括:產品涵蓋範圍、降稅核心模式、非約束稅項的處理、非從價稅的轉換、降稅期程、低約束比率會、員開發中會員、新入會員(RAMs)、小型脆弱經濟體(SVEs)及低度開發國家(LDCs)彈性、部門別降稅、非關稅貿易障礙(NTBs)等議題。
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小組會議情形,請參閱TN/MA/M/*系列文件。其負責工作為關稅、非關稅障礙及特殊及差別待遇等,相關之討論資料請參閱TN/MA/W/*系列文件。至於,各會員所呈交之提案則請參閱TN/MA/W/*,關鍵字為"communication *(討論文件)"、"remark *(評論)"、"submission *(提交文件)"、"proposal *(提案)"、"contribution *(稿件)"系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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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進入談判小組於特別會議進行討論之特別議題為(相關文件請參閱TNMA/…*文件):
1、非農產品商品
2、非關稅措施
3、關稅稅率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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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杜哈回合市場進入議題之進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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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杜哈部長宣言授權範圍(參看杜哈授權文件),談判重心在於減少或消除非農品之關稅,包括關稅高峰、高關稅、關稅級距與非關稅貿易障礙等,特別是對開發中國家具出口利益的產品。產品範圍應為全面性的,不得排除任何產品。此外,並應將開發中國家與低度開發國家的特殊需求、利益與差別待遇列入考慮,透過非完全互惠方式,以協助低度開發國家更有效參與談判。
於杜哈回合中,部長們同意對非農產品做更進一步的自由化。各會員在公式方面多同意以非線性公式進行關稅減讓,目前以瑞士公式為基礎行討論,但對於適用係數之大小意見分歧。在2008年7月10日NAMA主席版第三次修正草案中,已開發會員係數為8-9,開發中會員係數與彈性採以滑動尺度(sliding scale)方式, 當降稅係數為[19-21]時,會員可有[12~14%]的稅項為半幅降稅,同時貿易值以[12~19%]為限;[6~7%]的稅項免降稅,並以貿易值 [6~9%]為限。當降稅係數為[21-23]時,會員可有[10%]的稅項為半幅降稅,同時貿易值以[10%]為限;[5%]的稅項免降稅,並以貿易值[5%]為限。若會員不享彈性,則可提高降稅係數為[23-26]。值得一提的是,美歐等已開發會員所提的彈性「反集中化」條款,以及部份開發中會員如巴西、阿根廷與南非等以關稅同盟增加彈性的要求等,成為2008年以來,已開發與開發中會員在NAMA談判上攻防的焦點。
部門別降稅亦在會員的積極推動下循序推展,除我國之自行車、運動器材及手工具部門外另有美國積極推動之化學產品、藥品及醫療器材;韓國主推的電機、電子產品;日本的汽車及相關零組件;加拿大和紐西蘭的漁、林產品;加拿大最新推動的產業機械;泰國推動的珠寶產品;香港的玩具;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原物料;以及歐盟的紡織成衣與鞋類等部門持續推動中。非關稅貿易障礙(NTBs)亦依序分階段進行,目前除了解決非關稅貿易障礙爭端之程序外,其他提案均未獲得大多數會員們的青睞,而2008年7月10日NAMA主席版第三次修正草案特別點出7項提案期望會員給予相當的考量,其中水平提案的部分,包含解決非關稅貿易障礙爭端之程序與重製品;垂直提案部分,則有阿根廷的化學品、美國與歐盟的成衣紡織品鞋類及旅行用品標示、歐盟的電子產品部門、美國的電子產品電器安全與電磁相容性、與美國的汽車產品。
杜哈回合非農產品市場進入談判,歷經多次轉折,2006年底復談以來,在部份核心的NAMA談判議題上,會員間的歧見仍未見縮小,僅於小部份議題上可看到會員間的共識,談判進展並不樂觀,但各國仍持續的諮詢與協商。雖然2007年7月17日NAMA主席版草案在各會員間引起廣泛的討論,但最終仍無法獲得支持,主因為美歐等已開發會員認為主席版所提的降稅係數差距過大,市場開放的企圖心明顯不足;巴西、印度等開發中國家則認為開發中國家的係數太小。此時會員間的合縱連橫、折衷妥協是縮短歧見,展延談判動能的推手,經過2007年年底前已開發和開發中會員對於NAMA議題的角力戰後,於2008年NAMA主席版草案(draft text)分別提出三份修正版本,期間開發中會員的談判力度日漸增強,草案對於開發中會員彈性的部份也不斷擴張。2008年7月21日正式展開的WTO非正式小型部長暨貿易談判委員(Trade Negotiation Committee, TNC)會議,在秘書長拉米(Pascal Lamy)的主導下,企圖打破談判僵局,於7月底前確立農業與非農產品市場進入(Non-agricultural Market Access, NAMA)的減讓模式(modalities),以提出包括九項談判議題協商文字草案的「2008年七月套案(The July 2008 Package)」,作為今年底完成杜哈回合談判的墊腳石。然因美國與中印對於特別防衛機制(special safeguard mechanism, SSM)的爭議,終使「2008年七月套案」宣告破局。至於未來的發展,秘書長拉米(Pascal Lamy)仍持續努力說服挽回杜哈回合談判。但杜哈回合談判的結局,能否像上一回合的烏拉圭談判,於最後關頭達成協議,就要看核心七成員─美國、歐盟、日本、澳洲、印度、巴西及中國大陸的意志了。目前看來,由於美國即將舉行總統大選、歐盟機構也將換屆,政治局勢的巨大轉變,讓杜哈回合談判在今年底前獲致皆大歡喜的結果,變得極為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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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參考資料及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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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ATT第28條
2、杜哈授權文件
3、杜哈授權文件說明文中第16、50段及31段第三小點
4、WTO總理事會主席對杜哈發展議程之稱許及期望
5、香港部長宣言
6、2008年7月10日NAMA主席版第三次修正草案
7、2008年七月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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