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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國際貿易體系雖然大力鼓吹自由貿易,但是在國內產業遭受進口產品競爭而受到損害的情況下,仍可以例外地允許進口國實施暫時性的保護措施,此等措施一般稱為「進口救濟」(import relief)措施。進口救濟措施分為兩類:針對不公平貿易措施(unfair trade practices)的傾銷行為或政府補貼,構成產業損害則可以採行「反傾銷措施」或「平衡措施」;以及針對進口激增所造成嚴重損害所採取之「防衛」措施。
「補貼」雖屬會員境內措施,然本質上屬於政府為推動國內產業發展而對產業或廠商所提供的協助與利益。由國際貿易之角度而言,補貼與傳統常見之貿易障礙,如關稅及進口配額等,均會對國際貿易產生扭曲。因此進口國內權責單位可在調查後確認該等產品受政府補貼後課徵「平衡稅」或實施平衡措施,以排除此一不合理的價格差距。
WTO對於補貼及平衡措施之規範為「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ASCM)」,(另請參閱補貼協定成立背景與協定特色)。
一、WTO補貼及平衡措施委員會
補貼及平衡措施委員會係依據協定第24.1條之規定所設立,隸屬於貨品貿易理事會,負責監督補貼協定之運作,包括審查各會員提報的各項補貼方案、法規通知、並檢視各會員提交平衡稅調查與課徵之通知,以及其他會員所提之相關質疑事項等,主要在執行補貼協定或會員交付之任務,和WTO會員間的磋商。
該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例會。依據協定第26條之規定,委員會每三年另應召開特別會議中審查依GATT 1994第16.1條及本協定第25.1條規定提出之全新及完整通知。相關會議情形請參閱G/SCM/M/*系列文件之會議紀錄。
補貼及平衡稅措施委員會於例會固定要討論的議題包括:(一)依據協定第25.1條之規定所提交有關會員特定性補貼通知;(二)依據協定第32.6條所提交與協定有關的相關法規及異動之通知;(三)依據協定第25條之規定所提交展開調查、以及初步或最終平衡稅個案通知;(四)審查依據協定第25.11條規定,每半年提交有關採行平衡稅個案之半年報統計;以及(五)依據協定第25.12條之規定所提交調查權責單位之通知等。請參閱G/SCM/N/*系列之通知文件)
二、參考資料及文件
(一)補貼及平衡措施協定全文
(二)補貼及平衡措施調查案件之統計
(三)各國平衡措施相關法規
三、杜哈回合有關補貼及平衡措施議題之談判
2001年11月WTO第四屆部長會議通過「杜哈發展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正式開展新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其中依據部長宣言第28、29段之授權,將展開貿易規則的談判,議題包括「反傾銷」、「補貼及平衡措施」(含漁業補貼)與「區域貿易協定」等三項。
為監督執行談判工作的進行,特設「貿易談判委員會」(Trade Negotiations Committee, TNC)總司其責,其中為推動貿易規則的談判工作,遂於貿易談判委員會下增設「規則談判小組」(Negotiating Group on Rules),負責進行反傾銷、補貼與區域貿易協定議題之談判。
依據杜哈部長宣言第28、29與31段的授權,有關補貼議題的談判,旨在釐清補貼(包含漁業補貼)及平衡措施相關條款的適用疑義,惟亦須維持協定之基本概念與原則、目的,以及照顧開發中與低度開發國家的需要。會員原本擬於第五屆坎昆部長會議進行期中盤點,並於2005年1月1日以前完成談判。
然各會員於2003年9月墨西哥坎昆召開之部長會議,卻因立場南轅北轍,而導致談判破裂。坎昆部長會議失敗後,各項議題的談判因而沈寂數月。會員於2003年12月之總理事會例會中,積極表示願意儘速恢復談判。經多方努力及各會員對恢復談判高度共識的形成,杜哈回合談判已於2004年3月中旬重新展開,並訂於2004年7月提出「杜哈工作計畫」(Doha Work Program),實質的為後續談判設立一較為明確之模式與架構。此即所謂的「七月套案」(July Package)。該套案歷經兩次修正後,於2004年8月1日凌晨的總理事會會議中通過,並把目標設定在2005年底的第六次香港部長會議(原本期盼屆時談判工作能有實質進展)。此回合談判於2004年9月繼續進行,各議題陸續召開談判會議,貿易規則談判小組亦於2004年9月27日召開會議繼續討論反傾銷、補貼及漁業補貼等議題,就釐清反傾銷協定與補貼暨平衡措施協定已獲致部分成果。然關於補貼議題之談判,仍略嫌單薄。
依會員於2005年所設定之目標,杜哈回合談判模式初稿(first approximation)需在2005年7月前有實質進展,俾利2005年底香港部長會議採納,以達成2006年底完成杜哈回合談判之總目標。規則談判小組主席在此期間亦進行多邊議程的相互諮商,以尋求妥協與共識。惟政治決定仍無法落實於實際談判中,談判進展仍不如預期般順利,導致初稿未能如期提出。2005年7月27及29日於日內瓦舉行總理事會會議之主要重點,仍滯於檢討杜哈回合談判進展。
2005年12月的香港部長會議再度設定談判時程表,但因規劃又陸續落空,談判在2006年7月27日的總理事會正式宣布暫停。談判暫停後,會員莫不試圖在體制外的場合進行補救,後續召開之國際性經貿會議亦將推動復談列入議程,杜哈回合談判再次於本(2007)年2月總理事會議中恢復。今年4月在新德里召開之G-6部長會議,仍未就實質議題進行討論,僅對於何謂談判突破點(breakthrough)與談判進展加以評估。而G-4部長於2007年6月之波茨坦會議失敗後,會員將談判焦點又轉回日內瓦多邊諮商。
會員於「規則談判小組」會議中所提交有關補貼議題的書面討論資料,請參閱TN/RL/W/*系列之工作文件;至於談判小組歷次會議的討論情形,請參閱TN/RL/M/*系列之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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