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0年代起,各國開始重視貿易與環境之間的關聯性問題。聯合國為因應國際經貿的快速成長,同時也對環境保護做出明確的宣示。及至地球高峰會議(1992年),貿易與環境議題已獲得許多開發中國家的重視。直到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各締約國提議將貿易與環境議題之工作方案與執行架構正式納入WTO的討論範圍,此即1994年4月14日各締約國貿易部長所採納的「貿易與環境決議」。該決議要求在WTO第一次理事會議(1995年的1月31日)成立貿易與環境委員會(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簡稱C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