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除了與貿易有關之投資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TRIMs)外,會員並未針對投資待遇議題協商出一個完整之協定以提出國際間所認可之投資規範條款;事實上, TRIMs 僅涵蓋商品貿易,涵蓋範圍並不完整。依據TRIMs第九條之規定,商品貿易理事會應於WTO協定生效之日(1995年1月1日)起五年內,檢討與貿易有關之投資措施協定執行情形,並建議檢討過程中,應考慮是否宜予補充有關投資與競爭政策之條文,且於必要時向部長會議提出有關本協定之修正案。另外,一九九六年新加坡部長會議第22項決議成立貿易與投資關係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ade and investment,WGTI),以探討現有WTO條款有關投資與競爭政策相關事項、TRIMs之原則,以及審查貿易及投資間互動關係,並與其他國際經貿組織合作,共同推動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發展。該決議並要求商品貿易理事會應隨時檢討該工作小組之工作,且於兩年後決定工作進行方式。
在貿易與投資之談判進程方面,在2001年11月WTO第4屆部長會議達成之(杜哈)部長宣言所啟動之杜哈回合談判中,杜哈部長會議對於投資議題部份曾指示將其談判內容著重在以下七大議題:「著重澄清範圍與定義」、「透明化」、「發展條款」、「基於GATS型式處理設立據點前承諾的模式」、「例外與收支平衡防衛條款」、「會員體之間的諮商與爭端解決」、「不歧視原則」。惟到了本(2004)年7月31日,WTO總理事會通過杜哈回合談判七月套案修正版,其中並未將新加坡議題中之「貿易與投資」此一議題列入繼續討論之範圍。究竟未來WTO之投資自由化規範將如何繼續發展,頗引人注目。
嚴格而言,在GATT最終協定中與投資政策有關者除了TRIMs外 ,尚應包括對補貼與平衡稅的規定(Agreement on Subsidies and Countervailing Measures, GATS),以及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針對此二部分,請參考補貼及平衡措施以及服務貿易網頁部分。
一、貿易與投資主要工作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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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與貿易有關之投資措施委員會(Committee on Trade-Related Investment Measu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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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Ms為烏拉圭回合談判時訂定出的協議,該協議內容僅針對影響商品貿易之措施進行談判。由於各會員國體認某些投資措施限制貿易活動或扭曲事實,因此TRIMs的目的是禁止會員國違反GATT第三條的國民待遇措施或第十一條的數量限制。TRIMs協定附件中並提出例示清單,表列出不符合GATT第三條與第十一條精神的投資措施,如:自製率要求、貿易平衡要求、技術移轉及授權要求、當地持股要求等國內相關政策與貿易限制。列於例示清單之五項投資措施係禁止性規定,任何WTO會員只要一違反就要移除該措施,不論採取這些措施是否會造成損害效果----不似補貼協定,尚有禁止性補貼或可控訴補貼之區分,以及其效果是否對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之前提要件。
TRIMs協定的過渡性安排准許會員一段時間的調整,亦即已開發國家在兩年內,開發中國家在五年內,低度開發國家在七年內,全盤取消與TRIMs相抵觸之措施。雖說目前TRIMs協議致力於避免TRIMs中提及之貿易扭曲效果,但並沒有對於開發中國家所關心之跨國企業投資活動可能產生之種種負面影響,提出因應之規範。事實上,TRIMS協定以一個國際多邊協定性質言,其篇幅卻相當簡短,可以想見資本輸出國對其功能一定不甚滿意,故才會有後來之OECD多邊投資協定(MAI)談判以及貿易與投資關係工作小組(WGTI)的談判。
與貿易相關之投資措施協定(中文)(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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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貿易與投資關係工作小組(WG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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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6年12月於新加坡召開之WTO第一屆部長會議中,已開發國家提議將包括投資在內的新議題納入WTO多邊架構討論,與會者並提出所謂之「新加坡議題」,包括:「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競爭政策」、「政府採購透明化」及「貿易便捷化」四項議題。新加坡部長宣言針對上述四項議題,載明在不預設未來是否展開談判之前提下,授權成立相關工作小組,並利用其他國際政府間組織(如:聯合國貿易暨發展委員會,UNCTAD)之資源,就各議題之內涵進行討論。新加坡部長會議最後決議,於1997年正式成立 WGTI,並。其主要目的是將貿易與投資結合,希望透過投資帶動貿易,並經由此工作小組與其他國際經貿組織進行合作,推動全球多邊貿易與投資的發展。WGTI於1997年二次會議時決定工作小組將來工作目標,內容主要為分析貿易與投資的發展影響經濟成長之關係,以及對有關之國際規範進行評估與分析。至於杜哈部長宣言第二十二段所述之七項議題,則於2002年所舉行的WGTI三次會議中已進行廣泛的討論與釐清工作。
惟因WTO總理事會通過之杜哈回合談判七月套案修正版,並未將新加坡議題中之「貿易與投資」此一議題列入繼續討論之範圍,故貿易與投資議題之未來發展可謂已遭致瓶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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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6-18日,貿易與投資關係工作小組正式會議:重新檢視Doha部長宣言第20-22段關於貿易與投資相關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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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組建議探討之議題清單(文件號碼WT/WGTI/2,見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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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會對工作小組的工作決議(文件號碼WT/WGTI/2,見第226-227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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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貿易與投資文件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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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WTO Guide Book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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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貿易與投資關係工作小組(WGT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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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工作報告:
2003年(WT/WGTI/7),
2002年(WT/WGTI/6) ,
2001年增修(WT/WGTI/5/Add.1),
2001年(WT/WGTI/5),
2000年(WT/WGTI/4),
1999年(WT/WGTI/3) ,
1998年(WT/WGTI/2),
1997年增修(WT/WGTI/1/Rev.1),
1997年(WT/WGTI/1)。
2、一般文件:文件編號 JOB(*)/*
3、工作文件:文件編號 WT/WGTI/W/*
4、會議記錄:文件編號 WT/WGTI/M/*
5、特別議題:包括競爭政策、爭端解決、外國直接投資、不歧視、投資範圍與定義等議題。(文件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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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與貿易相關之投資措施委員會(Committee on TRI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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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貨品貿易理事會中的規範,轉型期間的文件編號為G/C/W/*或G/L/*
2、年度報告:
2003年(G/L/649),
2002年(G/L/589),
2000年(G/L/390),
1999年(G/L/319),
1998年(G/L/259),
1997年(G/L/193),
1996年(G/L/133),
1995年(G/L/37)。
3、工作文件:文件編號 G/TRIMS/W/*
4、會議記錄:文件編號 G/TRIMS/M/*
5、通知:
Article 5.1: 文件編號 G/TRIMS/N/*
Article 5.2 : 文件編號 G/TRIMS/N/*
Article 6.2 : 文件編號 G/TRIMS/N/*
6.爭端解決文件:文件編號 G/TRIM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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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法律文件:WTO與國際貨幣基金之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