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與環境是一個相當複雜且技術層次高的議題。在日益重視環保的國際趨勢之下,WTO設立了貿易與環境委員會(Committee on Trade and Environment,簡稱CTE),專門處理環境與貿易的相關問題。當時CTE主要談判的工作分成十大項,每一項工作的目的皆是希望能夠具體釐清了貿易與環境之間的關連性。
WTO第四屆部長會議於2001年11月在卡達首府杜哈市舉行,並提出「杜哈發展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 DDA),正式開展新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杜哈部長宣言再次重申馬拉喀什協定中「追求永續發展目標」的承諾,並確信在開放且不具歧視的多邊貿易體系下,環境保護與促進永續發展之行動能夠相輔相成。此外,會員在WTO規範下,有權採取用以維護健康、安全及環保的相關措施。
去(2005)年及今(2006)年貿易與環境委員會例會(Committee of Trade and Environment, CTE)討論進展程度緩慢,普世焦點大多放在目前杜哈回合中CTESS談判的三項議題裡。其中,以31.1段「WTO與MEA之特定貿易義務」,與31.3段「環保商品及服務的定義和關稅削減」最為迫切。而由CTE例會負責的杜哈宣言授權之第32段、第33段及第51段議題方面,第32段的進度目前著重於第32.1段的部分,建議以部門別方式確認特定環境需求對出口之影響,以及就環境法規制訂過程透明化、通知及諮詢過程等提出國家經驗分享;在第33段方面,秘書處計畫於2006年提供CTE技術援助(technical assistance);聯合國環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與WTO說明執行環境影響評估計畫的進展、聯合國貿易暨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 UNCTAD)則分享其在針對發展中國家環境標準及市場進入之會議與活動回顧、及UNEP/UNCTAD貿易、環境及發展能力建構特別小組之活動報告;在第51段方面,主要針對2005年10月WTO辦理永續發展研討會事進行討論,議程包括「貿易與永續發展」、「農業」、「漁業補貼」、「環境商品與服務自由化」、「促進永續發展國家經驗」等五大議程。